“很多70后,80后的中国子女们在成长经历中,或多或少都有所耳闻过棍棒出孝子这句俗语。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不少父母认为管教子女采用口头教育,或适度体罚都是正常的行为。但是,在澳洲的文化环境和司法体系中,这一观念是否适用呢?“

指控类别
家暴罪
悉尼华人律师事务所

案例分享

英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温尼科特曾经提出过一个”60分妈妈”的理论,这样的妈妈并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竭尽全力的去做到“完美”,而是在孩子需要的时候出现并尽可能做到最好,而在其他时候向后退一步,把40分的成长空间留给孩子,也把更多的关爱给到自己本身。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例当中的主人公小美女士,就是曾经一直试图成为一个”100分妈妈”,她像海绵一般榨尽了自己的每一丝精力和时间去找照顾四个孩子,却也因此,在疲惫不堪的情况下情绪崩溃,从而酿成大错,险些面临牢狱之灾,甚至失去自己孩子的抚养权。

2020年12月28日,悉尼,下午六点。35岁的全职妈妈小美带着刚刚结束手术的小女儿回到家中,小女儿因为早产而一直身体非常不好, 而且在前一天刚又完成了一次手术, 十分的虚弱。而小美在医院一直不眠不休的照顾小女儿,几乎48小时没睡。尽管回到家中非常疲惫,但她却不能休息,不得不打起精神为孩子们的生活起居忙碌。而此时,小女儿的突如其来的哭声更让小美一阵揪心,难道是小女儿身体又出状况了?她急忙冲进卧室,却发现原来自己家的二儿子又开始持续逗闹他刚做完手术的小妹妹。

看到小女儿明显虚弱的身体,小美一边哄着小女儿, 一边试图给儿子讲道理,让他给妹妹一个安静的空间休息。但调皮的儿子只觉得好玩,丝毫体会不到此刻妹妹的难受和妈妈的心力交瘁。

在小美屡次制止儿子打扰女儿休息无果后,她感到一阵无力感涌上心头,长期以来精神的压力,还有此时对女儿身体的担忧,重重的压垮了小美的心理防线。忽然像是脑子中一条弦崩断了一样,她开始大声的呵斥儿子,并且随手从旁边衣柜里拿来了一个黑塑料衣架,不停的抽打在儿子的身上。

儿子从来没想到过妈妈会这么打自己,害怕的不断尖叫,蜷缩在房子一角,但衣架的抽打还是不断的落在他的手臂,大腿,,后背,甚至是耳朵上。

隔壁的西人邻居听到了孩子的尖叫还有母亲呵斥抽打孩子的声音,猜测到了这户家庭里可能正在体罚孩子。而在对孩童有着严格司法保护体系的澳洲,体罚孩子是完全不可以的。于是他们兵分两路,一个去敲小美家的房门,另外一个拨通了报警电话000。

在邻居敲门后的3-4分钟后,小美开了门,西人邻居警告她不可以这样并且已经报警。而小美的意识里,邻居的反应显然小题大做了。毕竟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的习语,而她认为,她只是在管教自己的孩子而已。于是她便告诉西人邻居,只是孩子调皮而已,并没有他们想的那样严重。随后便关了门。邻居的这一插曲,也让小美冷静下来,恰好大女儿的国际象棋训练课马上要开始了,小美安慰了儿子几句后,便把四个孩子都带上了车,准备离开送大女儿上课。

而邻居却误认为小美是要逃跑,在门口用身体拦下了小美的车,要求她必须要等警察来,小美试图解释,但邻居坚持让小美回家等待,于是她只能返回车库,拜托物业经理替她送大女儿上了课。

警察随后赶到,向邻居了解情况以后,随即来到了小美的家中,现场逮捕了小美,并且拍下了小男孩受伤的照片。照片上小男孩被打的位置均留下了伤口。

小美在审讯中向警察承认自己鞭打了孩子20-30下,反虐待儿童部门也对小美儿子进行问话,小男孩也确认了妈妈打自己的事实。警察随即生成了对小美的控告,并且羁押了小美。

警察指控小美一共六条殴打致人受伤的犯罪行为,选择由初级法院Local court审理,并且对她开具了家暴力禁制令AVO,禁止小美和儿子有任何的接触。

小美的家人找来了律师保释她,法院同意了保释,但是给出了极其严格的保释条件,除了保释金以外,小美不可以住在家中,不可以进入家中的街道,不可以靠近儿子,不可以通过律师之外的人联系儿子,或者进入儿子的学校。即使是儿子联系妈妈,不论联系多少次,小美都不可以回应,否则就是违反AVO和保释条件,会被立即再次逮捕。

新州政府直辖的家庭社区服务部门FACS第一时间介入到了案件的审理当中,从他们的角度这是一个严重的家庭虐待暴力刑事案件,在他们的要求下,检控方已经有意向要将这起案件从重处理,警察准备向法院提出监禁小美的意向,申请两年暴力禁制令(AVO),并且FACS也在考虑剥夺小美的监护权 (Guardianship),孩子将由除小美以外的合法监护人继续抚养。

也就是说,一旦指控有效形成了相应的判决,小美不但整整两年完全不能接近儿子,甚至有可能永远失去了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的权利。这对一个一直以来把照顾孩子当成全部生活重心的全职妈妈和一个原本完整幸福的家庭来说,算得上是致命性的打击。

案件被宣布在两个多月以后由法院审理。

由于AVO,小美被安排在了距离自家十几公里以外的另外一块住所独自居住,等待开庭。一切的证据都指向对小美不利的方向,社区惩教官 (Community Correction Officer)甚至开始进行对小美的评估,这一般是法院考虑是否要判处监禁之前会参考的文件。

小美和家人最终找到了Brightstone Legal的刑事案件资深律师曹律师团队,曹律师了解了全部案情之后,第一时间展开了四个方面的努力:

与检控方沟通,希望控方能给予更多的时间去准备辩护材料。

与FACS开始联系,说服对方倾听案件的所有内情和等待一些关键材料。教育小美如何应对家访谈话和父母教育课程。

在综合分析之后,给出了一个对小美最后判决起到决定性因素的建议:做专业的司法心理鉴定。

与上庭大法官探讨,是否能够运用包括心理健康的辩护理由,根据小美的司法心理鉴定结果,以及案件所有的内情和原因,在小美已经在审讯中认罪的不利情况下,依然为小美做出最有力的辩护。

 

在曹律师的引荐下,小美见了两个不同的司法心理专家。在那里,小美不但说出了自己这些年来作为全职母亲养育四个孩子的心路历程,探讨了自己问题,同时也接受了完整的司法心理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两位医生均认为小美有一定的精神症状存在,其中一位医生判定小美有严重的抑郁和焦虑症状,伴随着中度的压力表现,但在冲动自控能力方面表现良好,  而且小美从小到大的生活幸福,没有过往的暴力或被家暴历史。因此再次产生攻击行为的风险很低。

同时心理专家也指出,小美的家庭联系紧密,有正确的育儿观,大多数时候即使儿子不服管教,小美也会通过沟通和激励的方式去面应对,极少会通过体罚的形式教育孩子,在以前更是从未有过当天的行为。

换句话来说,如果没有这起案件,小美应该是大众认知下的一位好母亲。

而那天所发生的一切,更有可能是由于长期的生理心理劳累,精神衰弱的情况下,加上对极度虚弱的女儿生命安全的担忧和对儿子不服管教的无奈,心理防线崩塌 (burnout) 后导致的一次不寻常的爆发。

从心理专家的角度来看,只要有良好的调整和干预治疗,再次爆发产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小。

至此,两份司法心理鉴定报告,还有过往照顾孩子们,陪伴他们求医问药的种种书面记录, 加上曹律师团队不遗余力的与检控方以及FACS部门的有效沟通和配合,逐渐让案情从最初的至暗时刻,开始有了回转的余地。

时间来到了2021年的3月25日,庭审当天。在曹律师在为小美所争取的两周里,通过努力让FACS收回了原有的对于限制监护权的要求。当日,在庭上检控方要求判处监禁以及两年的强制暴力禁制令。而铭石律师团队共同准备的充足的辩护材料,对案发当天小美的情况做了完整的解释,让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的内情以及小美当时所处的状况,还有小美本身的性格与涵养,以及根据司法心理学专家报告中再犯风险极低的判断。

最终法官接受了大部分辩护方所提交了证据材料,但也考虑该案所应有的对于社会的威慑作用(Public Deterrence),  做出了如下判决:

  • 仅遵守AVO暴力禁止令当中的强制条款,即不可以打骂孩子。
  • 持续参与由心理医生建议的心理治疗项目,遵守良好行为。

从12月28日到3月25日,历86天。小美终于回到了家中与家人团聚,孩子们再一次见到了妈妈,丈夫迎回了这个家中久违的妻子。

案件结束了,在关注案件的所有人不胜唏嘘的同时,一些由案件牵动的细节也令人不由深思。

在心理专家的报告中,小美为这个家庭付出一切的经历令人动容。她当天的所作所为,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长年压抑自己,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完完全全都奉献给了四个孩子和丈夫,过度苛责自己,方方面面追求完美,却不能如意。并且在案发当天,小美严重缺乏睡眠,体力超支,最终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重压下,心理崩溃,做出了违背本心的举动,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其实要探究这次的案件发生的源头,以及从认知角度对该问题的调整方法,并非无迹可寻。

首先,从个人的发展和行为上看,

心理学家阿德勒在他的个体心理学研究中提出,人的任何结果都是自己的选择所造成的,我们不难从心理学家的报告中看出,该案中小美长期的压抑和疲惫,是深藏在当天对儿子调皮捣蛋这一根”导火索”下的”炸药”。而选择这样长期的疲惫和100%的付出,究竟是小美的唯一选择,  还是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呢?

通常这样的问题,通常可以分别从外部和内部寻求解决方案,向外寻找帮助照看孩子的人分担压力,向内了解自身的痛苦,从根源疏解压力。

小美告诉心理学家,家庭的经济情况不允许自己找人看护孩子,有过往护工经历的自己从而成为了照顾家庭内务的”顶梁柱”。然而。住在”富人区“,开着奔驰车的小美家,  是否可以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去适当的咨询心理医生呢?

澳洲现行的医保政策,给予每一位公民都可以每年享受十次免费的心理咨询的权力。小美表示自己此前从未接受过任何的心理治疗,但如果她能够花一些时间为自己早做疏解,之后的波折也许并不会发生。

如今的判决当中加入了要求小美去做心理干预治疗的内容,这一点笔者相信这其实也是如今的小美,主动愿意去做的。

其次,从家庭关系上看, 

第一,严重的体罚, 真的能起到完全解决矛盾的作用吗。我们都知道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念中, 在童年如果有了暴力的阴影,  很有可能会给之后的生活带来影响,  案件中小美之所以获得心理医生对其过往稳定程度的认可,  也是有考虑到她从来没有过被家暴或者是校园暴力的历史,  但不可否认的是,小美的儿子无论从记忆上, 还是司法程序上,  都曾是一个家暴的受害者, 他的未来轨迹是否会因为这一次的伤痕而变得不同, 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第二, 文章开头温妮科特所提到了”60分”妈妈的概念,  也是案件中其中一位司法心理专家和小美所探讨的内容,  小美当时就接受了这个概念,  同时觉得这个案子, 虽然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但不论结局如何,  似乎也是给自己打开了另外一扇窗户,  知道在一些家庭问题当中,  也许早一些寻求帮助,  就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而不是”死扛”问题。

同时,对于子女的预期也可以适当调整。儿子和小女儿,都各自有着心理或者身体上的疾病,作为母亲,如果能调整好对于这些“不完美”的心理预期,而不是希望通过“完美的照顾”一定要达到“完美的结果”, 也许小美来说是另一种心态上的自我解放。

最后,从法律上来说,

在澳洲,对孩子进行体罚是被绝对禁止的。本案当中,小美用衣架抽打儿子的身体,甚至打到了颈部和头部,这是在澳洲法律中,属于严令禁止的犯罪行为。




铭石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像这种严重性的虐童体罚,监禁或社区服务令是普遍结果,孩子被永久分离的也不少出现。这个案件中, 小美受到了一些适当的惩戒,但所幸获得了自由身,  回归家庭,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

但这个事件随着司法程序浮出水面时,  让我们看到了澳洲华人生活当中的一个缩影,  随之也带来了一个很多人都无法诠释甚至面对的问题:

当”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传统,与司法体系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当对子女无微不至无时无刻的照料,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对自我的关怀时, 当事人该怎么做?

答案并不是唯一的,但我们明确知道的是,不论情况如何,都不要去触碰司法的底线。在小美打开门看到西人邻居时,对其轻描淡写的说这只是孩子调皮的惩罚,这些说辞不论对于澳洲的司法惯例还是文化而言,都不是能够接受的。

刑事案件有很强的时间性,尽早咨询对及时保留证据影响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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