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的案例,一封来自客户的分享:
《在澳洲,我的一个小错,酿成了大祸》
过去几个月发生的这个事,好像一场噩梦。
我在澳洲生活几十年了,在这边做巴士司机。我每天大清早5点前就要起床准备,开车去巴士调度站。一般要干到晚上9点半才算收工。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经常累得要死,但这么多年都这样过来了。尤其是,我老婆对我工作很支持。我干活的钱能支持我们这个家。要不是家里有老婆在等,我觉得我可能也坚持不到今天吧。
就是我们这种普普通通的夫妻,居然在澳洲闹出了一个天大的乌龙。几个月前的一个周末,我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想睡懒觉,老婆和我相反,想拉我出门玩。我实在没劲儿,不去,口气也很差,惹火了老婆,她就拿起手机对着我的脸拍起来,我不知道哪来的邪火,大吼她。老婆见我凶,比我还凶,我们大吵起来。我去抢她手机。她小小一只,和我抢东西那肯定是抢不过的,我一把夺过手机,扔到了地上。
老婆懵了,我也懵了。家里再没人说话。她一下就开始哭,捡起手机冲出家门。
说真的,到那时候,我都没觉得夫妻之间吵一次架有什么大不了。
现在想这些事,其实我老婆也很后悔她当时一激动做出的选择——她打了报警电话。
澳洲警察很快来到我家,把我带走了。我想的很简单,跟警察解释一下我们就是夫妻之间的吵架,最坏不过就是我摔了手机。没想到,警察直接将我定义为“家暴”,认定我有“恐吓”和“袭击”的罪行,还给我出了“家暴限制令”,把我赶出了家门。
我在澳洲几十年,就只有和老婆一起住的这个家,是我辛辛苦苦攒钱给自己挣出来的唯一一个家。被赶出这个屋子,我就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老婆当时也觉得警方的判定过分了,想解释,但根本没用。限制令已经生效,我只能游荡在大街上。可我的工作不能停啊,白天我还是要在大清早5点前开大巴去站点,唯一的不同是,晚上下了班我再也不能回家了,也没有那么多钱去酒店,实在没办法,我只能先睡在我的大巴里。这一睡就是整整两个星期。
我和我老婆都很着急,可有理说不清。我也很自责,我现在是认真地对我们在澳的华人朋友提个醒,澳洲这个地方对“家暴”的定义特别轻易,惩罚又很严苛,哪怕你以为是情侣间吵架,只要警方介入,你都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被定义为家暴。
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我这几十年来在澳洲好端端的人生突然出现了犯罪记录,这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影响,最可怕的是,我有家归不得。
朋友让我去找个律师吧。我趁休息的时间去找了几个听说是做这方面的律师,我咨询的律师都让我更耐心一点,给他们更多的时间,让我准备好坚持在大巴上再睡一阵子。我都要绝望了,直到我找到了铭石律所的曹律,他给我的反应和别人都不一样,他说我的案子事实清晰,只要信任他,他能用最快的速度改变我的境况。
然后,我就做了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让曹律代理我的案子。
只一个星期,就过了一星期啊,我的家暴限制令就改了,我可以回家了!!
这么快改变签发的家暴限制令条件,我几个朋友都跟我说这比登天还难。曹律不仅帮我回了家,还改变了警察写的我这个案子的事实。在他们的记录里,我“暴力”,还对老婆进行了“恐吓”与“袭击”——这些都和我跟老婆记得的事实不符,但他们是警察写下来的“事实”,我根本没想到还能改变。
曹律在法庭上提供了详实的材料,提出了与警察之前认定的完全不一样的“事实”版本:因为拍摄争执,丈夫拍掉了妻子的手机。
检方与法官都接受了曹律的“事实”版本。曹律给我翻译了法官最后的一段话,法官说:我不是说警方不应该认真尽到调查的责任,但我认为这个案子的严重性质远远不到家暴案件的范围。
我和老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下来。曹律跟我说,这是典型的警方过度执法案件,我身为在澳华人,如果遇到了像这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什么都不懂的弱势处境,一定要主动寻找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